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
2021-10-1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代书遗嘱律师 浏览:
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
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究竟是什么呢?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希望看完之后可以帮到您。
第一: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问题的答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代书遗嘱不宜认定为有效。
此复。
第二:相关法律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