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怎么公证?
2021-06-1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56
口头遗嘱怎么公证? 现在不少人喜欢去做遗嘱公证,觉得这样可能更有效力一些,但是有的遗嘱比较有特殊性,比如说口头遗嘱,那么下面我要说的问题是口头遗嘱怎么公证的问题。
口头遗嘱需要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有效。口头遗嘱必须以书面方式办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嘱处理公证应当在公证处处理,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例如,身份证、户籍簿证明本人身份的,公证人应当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立遗嘱涉及财产处分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利的证明书。
口头遗嘱怎么公证? 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述的,情况紧急,没有其他记录方式的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由两名以上见证人作证。具体而言,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如下:
1.遗嘱人在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情况下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之一记录。但是,没有必要像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和解释。如果不能记录,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地点;如果不能记录,一定要记住。
4.如果情况允许,记录人和见证人应签字或按下指纹。
5.需要指出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难以判断,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遗嘱是我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的有效法律手段。因此,我们不能忽视其口头遗嘱的有效性。然而,为了使其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我们应该对其口头遗嘱进行相关的公证过程。在公证过程中,我们应该对其程序有一个应有的了解,了解其功能和必要的公证材料。因此,我们不能低估公证的法律效力。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