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代书遗嘱?
2021-06-1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53
民法典中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遗嘱形式中的一种,那么民法典中代书遗嘱是怎么规定的呢,带着这个问题看看下面这个答案吧。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可由他人代书。一、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行为能力者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立遗嘱。
2、立遗嘱人的思想是真实的。
3、遗嘱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4、应有两名以上证人在场作证,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5、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6、代书人书人、其他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名。
二、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证人:1、行为能力者,无行为能力者;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
4、继承人、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伙伴也应视为与继承人、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得作为遗嘱的证人。
民法典中代书遗嘱? 三、代书遗嘱应该注意什么?1、指出接受者。明确指出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嘱,必须写清楚谁是遗嘱接受者。
2、指出分配方法和金额。遗嘱中必须明确记载遗产的分配方式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金额。
3、指出要求。一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出他们的特殊要求,如遗产的使用和接受遗产的条件。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立遗嘱的年份、月份和日期。
代书遗嘱是比较常见的遗嘱类型,一些不会写字的老人通常会委托他人代书遗嘱。然而,遗嘱不能由子女或配偶代写,否则将无效。另外,代书遗嘱还需要有证人,对证人也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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