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和代理的区别
2021-11-0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31

代书遗嘱和代理的区别
不少人都以为代书遗嘱就是代理行为,但实际不是的,下面就来说一下代书遗嘱和代理的区别,希望能够帮到您。
第一:代书遗嘱和代理的区别
代书遗嘱不是代理行为。遗嘱是与人身关系紧密的行为,不能代理。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代书遗嘱需经代书人、遗嘱人、见证人三方在遗嘱上签字才能生效,并签下日期。
第二:拓展信息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得代表自己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135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表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1143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欺诈、胁迫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