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1-06-2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9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连在法律规定上,子女也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大部分是房产,这个时候需要办一些手续,那么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第一,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方式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根据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或遗赠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根据协议处理。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否则房地产部门一般不会改名;
当事人申请房地产继承公证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疗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表。
3.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和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妇相继死亡的,应当提供死者配偶未再婚的证明书。(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文件馆发行)。
7.证明。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子女、子女、有赡养关系的继承人)和父母(包括父母、养父母、有赡养关系的继承人),并在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员工登记表或简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文件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人事档案,可以提供包括被继承人在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卡,并由警察局盖章证明。
9.一名见证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有遗嘱公证书或其它形式的遗嘱,应提供遗嘱公证书或其它遗嘱;
11.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更多子女继承房产等相关信息,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