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法庭取证
2021-11-1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0

代书遗嘱法庭取证
在代书遗嘱纠纷中,很多时候会涉及到法庭取证的问题,但是很多人不太了解,下面就带着这个问题,来详细的说一下。
第一:代书遗嘱法庭取证
在法庭中要确认代书遗嘱的效力,主要是要符合下面的这几点(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代书遗嘱的特殊性,容易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建议立遗嘱人提早准备,及时联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第二:拓展信息
①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也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应当认定无效。
②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