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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书遗嘱继承人在场无效

    2021-11-1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代书遗嘱律师 浏览:

    代书遗嘱继承人在场无效
    代书遗嘱继承人在场无效
     
    在我们的生活中,关于遗产的纠纷有很多,很多人因此兄弟之间反目成仇的也有很多,在有关于遗产的问题上面谁都不会让谁。那么,代书遗嘱继承人在场无效吗?

    从继承法的规定来说,继承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或代书人的,因此若继承人是作为代书人,其所代书的遗嘱是无效的,但若继承人仅仅是在场,而不是作为见证人或代书人,也没有逼迫、威胁、影响遗嘱人作出的真实遗嘱的意思表示,遗嘱是有效的。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见证人和代书人必须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作为继承者与被继承者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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