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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办理遗产继承

    2021-11-1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4

    怎样办理遗产继承
    怎样办理遗产继承
     
    去世的亲人如留下了房产、金钱、车子或土地的话,它们都可以当做是遗产,符合条件的继承者都可以办理而获得遗产的使用权的。那么,怎样办理遗产继承?

    继承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一般遗产都是房产为主,办理房产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同时需要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扩展资料一:什么是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二、遗产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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