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继承房产?
2021-06-2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77
丈夫去世妻子继承房产? 关于遗产分配问题,不少家庭都可能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因为分配不均,或者有其他的问题,特别是丈夫去世之后妻子继承房产的问题,更是容易出现纠纷。
丈夫去世后,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第一个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该是平等的。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遗产继承顺序,是指继承人死后继承遗产的顺序。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位继承人继承,第二位继承人不继承的第一位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位继承人继承。
这篇文章称之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继子女。
这篇文章叫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篇文章叫做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
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遗书将其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者在遗书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必须遵守该遗书。
丈夫去世妻子继承房产? 另外,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要注意的是,在遗产分割中,要坚持男女平等、养老、照顾残疾、互相理解、团结和谐的原则。即使立了遗嘱,也要为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和胎儿继承份额。
另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没有自愿偿还的除外。从以上可以知道,丈夫去世后,妻子、父母、子女是第一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分割遗产时的份额也应该是平等的。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