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和继承的关系
2021-06-24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48
赠送和继承的关系
赠送和继承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转移财产的方式,所以在实际的转移过户中,实际用到哪个就要看自己的,特别是针对房产这一块,下面的内容会为大家讲解赠送和继承的关系。
第一:什么是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第二:赠与和继承的区别。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期待权,如果继承人没有死亡,就不会发生继承关系,只有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在继承人生前立下合法的遗嘱和继承人死亡。否则,就不会发生遗嘱继承关系。健在的父母想把房地产送给孩子的行为不是继承,而是生前赠与。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得将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作财产作为遗产继承。所有非法收入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第三:赠与和继承在税费上的差异。
个人免费赠与房地产的,必须缴纳全额权利税(现在税率为3%),住宅赠与多数情况下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者、抚养者、住宅遗产依法继承人的,免除个人所得税。个人遗嘱、法定继承房产的,缴纳权利税有两种情况
①《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无需缴纳契税;
②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担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需缴纳契税,并按件收取产权登记费。
第四,赠与房地产和继承房地产的利弊是什么?
1、生前赠与:优点是生前赠与房地产可以立即处理房地产,赠与者可以立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但缺点是生前赠与需要支付更多税收,需要支付全额权利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的20%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财产所有权是继承人在遗嘱中注明财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根据遗嘱取得财产所有权。优点是少交税,只需缴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缺点是继承人必须在被继承人死后办理财产转让,拥有房屋所有权;即使被继承人立下的遗嘱已经公证,被继承人死后,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财产转让时仍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除非其他继承人不能提供其他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也会被认定。因此,依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程序比生前赠与房地产更加繁琐和困难。更多关于赠与继承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