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房产继承与房产赠与的利弊有哪些?

    2021-12-1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房产继承与房产赠与的利弊有哪些?
    房产继承与房产赠与的利弊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房屋可以赠与过户,但也可以继承。但很多人对房屋的继承和赠与不是很了解,那么,房产继承与房产赠与的利弊有哪些?

    1、赠与

    利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可节省部分税费。 

     若进行公证,还要产生公证费。必须注意的是,若该赠予所得房屋再次交易时,将会产生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故若有再次出售意向,则此种方式成本较高。   

    2、继承  

    费用较少但程序繁琐。遗产人去世之后,继承才开始。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市场价格而获得房产。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房产继承免契税,遗嘱继承要缴纳契税。若其名下无房,再次出售,无需交个税。目前我国还没有实施征收遗产税。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在线咨询

    上一篇: 共有产权房继承

    下一篇: 北京房产继承公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