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

    2024-01-2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公证律师 浏览: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的实施,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性,那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变化吗?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

      一.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与其他几种形式的遗嘱效力相同。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排除效力。公证遗嘱能够有效地确认遗嘱指定受益人的遗产继承人身份,而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从而有效实现遗嘱人对身后事务及财产的处置意愿。虽然从法律上讲,只要是合法的遗嘱都会产生这种排除效力,但毋庸置疑的是,公证遗嘱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公证员按照严格的公证程序进行证明,能够更加合法、充分地体现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证明力更强,可信度更高。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会更高,在我国被继承人最后立的有效遗嘱效力最高,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证据效力。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以公证书形式做成,是一份具有特别证明力的法律文书。公证遗嘱除了指定受益人,对遗产进行处分以外,还有诸多证据功能。

      二.拓展信息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如你遇到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上一篇: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区别

    下一篇: 遗嘱公证的费用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