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
郑某的姑妈王婆婆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屋及银行存款40多万元。
王婆婆生前未婚,无子女,其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长(郑某父亲)均已先于其去世,只有几个侄子侄女还在世。
其中一个侄子郑某一直照顾王婆婆生养死葬,那么郑某能继承王婆婆的遗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并且,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王婆婆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证明,王婆婆在世期间均由郑某照顾,去世后也由郑某为其办理丧葬事宜。
最终法院判决王婆婆的遗产均由郑某继承。
案情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如果您遇到了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私信我,我来帮您解答。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