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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雇的是保姆,不是遗产继承人!!

    2025-05-2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647

    辽宁锦州九旬老人去世后,养女发现其生前与52岁保姆登记结婚,并将房产过户至保姆儿子名下。养女控诉“骗婚骗财”却被法院驳回,

    法律核心争议:

    1. 婚姻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046、1052条,只要婚姻登记自愿且无禁止情形(如胁迫、重婚),即便子女不知情或年龄悬殊,婚姻仍有效。养女若无法举证“胁迫结婚”或“隐瞒重大疾病”,难否定婚姻合法性。

    2.房产过户是否合法?

    若房产系老人生前自愿赠与保姆儿子,且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过户即合法。

    3.继承权分配

    保姆作为配偶与养女同属第一顺位继承人,可平分未处置遗产。但房产已过户不属于遗产,养女虽享有平等继承权,但无法主张该房产。

    法律尊重老年人婚姻自主权,但“情感骗局”与“合法权利”界限模糊。子女应在父母意识清醒时通过意定监护公证或遗嘱见证提前防范风险!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一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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