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2097
紧急提醒所有要立遗嘱的父母们!这句话不加上,你的血汗钱可能就变成别人的了!
重点来了!立遗嘱时,必须!必须!必须!加上这句话:
“我的儿子/女儿 [XXX] 继承我的所有财产,作为其个人财产,不与他人共有。”
为什么这句话是救命稻草? 根据《民法典》规定:
如果你在遗嘱里没有明确写清楚遗产只留给子女单独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子女一旦继承到手,这些财产自动就变成儿子儿媳或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但!只要你加上了那句“作为其个人财产,不与他人共有”
这笔遗产就永远只属于你的孩子!
是TA 完完全全的个人财产!
女婿/儿媳无权分割、无权擅自处置!
这句话,就是给孩子的财产加上最牢靠的防护罩!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一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