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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分割协议PK遗嘱,哪个更有效?

    2025-11-0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735

    法律核心规则

    1.遗嘱是“单方意愿”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遗嘱体现被继承人个人意志,是继承的起点。


    2.遗产分割协议是“共同意愿”

    若全体继承人(包括未获遗产的继承人)协商一致签署协议,则视为对继承权的重新处分(《民法典》第1124条),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


     关键前提

    必须全体同意:

    哪怕只有1个继承人坚持按遗嘱执行,协议便无法成立,仍需回归遗嘱或法定继承。


    协议需书面形式:

    口头约定无效!需明确财产分配细节,建议公证增强效力。


    不得损害特殊权益:

    若遗嘱已为缺乏劳动能力者保留必要份额,协议不得剥夺该部分。


    遗嘱是“前置保障”,体现了死者的个人意愿;遗产分割协议是“事后协商”,体现了生者的共同意愿。


    在不存在协议的情况下,遗嘱绝对有效;

    在存在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的协议情况下,协议可以推翻遗嘱。


    对于确保个人意愿的实现而言,立一份有效的遗嘱至关重要。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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