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735
法律核心规则
1.遗嘱是“单方意愿”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遗嘱体现被继承人个人意志,是继承的起点。
2.遗产分割协议是“共同意愿”
若全体继承人(包括未获遗产的继承人)协商一致签署协议,则视为对继承权的重新处分(《民法典》第1124条),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
关键前提
必须全体同意:
哪怕只有1个继承人坚持按遗嘱执行,协议便无法成立,仍需回归遗嘱或法定继承。
协议需书面形式:
口头约定无效!需明确财产分配细节,建议公证增强效力。
不得损害特殊权益:
若遗嘱已为缺乏劳动能力者保留必要份额,协议不得剥夺该部分。
遗嘱是“前置保障”,体现了死者的个人意愿;遗产分割协议是“事后协商”,体现了生者的共同意愿。
在不存在协议的情况下,遗嘱绝对有效;
在存在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的协议情况下,协议可以推翻遗嘱。
对于确保个人意愿的实现而言,立一份有效的遗嘱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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