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四兄妹因为6份遗嘱闹上法庭,诵盈律师以诉促调助当事人单独继承

    2025-11-0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824

    原告:林某慧

    原告代理律师:苏佳音律师

    被告:林某英、林某平、林某博

    (本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大哥大姐,咱爸的最后这份遗嘱,分明就不是他的意思,也不是他的笔迹,我不认!”

    ——“你不认可以啊,那就走程序,申请笔迹鉴定去!”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林家四兄妹围坐一桌,气氛紧张。桌上摊着父亲留下的六份遗嘱,兄妹间的言语已失了往日的亲昵与克制。争执声中,仿佛夹杂着多年来未说出口的心结。

    一套位于朝阳区某街道的201号老房子,在父母百年之后,不仅没有给这个曾经和睦的家庭留下温情的回忆,反倒成为冲突的引爆点。


    01.案情介绍

    林某中与李某兰夫妇一生勤恳,育有四个子女:长女林某英、长子林某平、次女林某慧与幼子林某博。

    次女林某慧是父母最为依赖的,自2003年离婚后,她便搬回娘家,与父母同住。二十余年来,从柴米油盐的日常起居,到医院急诊的深夜奔波,她始终陪伴左右,既是女儿,更似照护者。2013年,母亲李某兰在楼道中意外跌倒,从此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林某慧日夜照料,甚至背着母亲上下楼前往医院。

    父亲林某中看在眼里、记在心中。2014年1月写下第一份遗嘱,表示他和老伴去世后,将房屋留给次女林某慧。2月林某中又写下第二、三份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同。还是约定将房屋留给女儿林某慧。2017年,妻子李某兰去世后,林某中三次修订遗嘱,虽然其中有一份内容出现了“房屋一半产权给女儿林某慧”这样的字眼,但另外两份遗嘱仍清楚表达:全部房产归女儿林某慧。

    直到2025年年初,林某中离世后留下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201号房产、名下存款及丧葬费抚恤金大约100万。当林某慧拿着遗嘱与兄姐沟通时,迎来的不是认可,而是质疑。大哥林某平甚至说:“我手里也有一份爸的遗嘱,和你的不一样,你这个不一定是真的。”一句话,将多年陪伴、照护、辛酸尽数否认。沟通不成,兄妹情分也渐渐被推入裂隙。林某慧看到沟通无望后,她走进了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律所随即指派律师苏佳音代理此案。


    02.案件焦点

    苏佳音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厘清本案的三大法律焦点:

    1.多份遗嘱之间是否存在互相冲突?应以哪一份为准?父亲林某中前后留下的6份遗嘱是否有效?如果在尊重遗嘱自由的同时,如何兼顾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遗嘱处分的财产范围是否属于林某中个人财产?虽然遗嘱均指向房产由林某慧继承,但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除了遗嘱涉及的房产外,父母留下的存款、现金及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00万余元财产应如何公平分割?


    03.调解经过

    苏佳音律师看到老人前后的6份遗嘱后对当事人表示:调解,是本案的最优解。于是采取了以诉促调的方案:

    1. 多份遗嘱前后冲突且有瑕疵,但需尊重遗嘱意愿;

    首先,面对兄姐的质疑,苏佳音律师没有激辩,而是稳中求胜、以证立言。他向法院提交了林某慧手中保存的多份自书遗嘱原件,虽形式要件上存在一定瑕疵,但内容高度一致,反复表达房屋由二女儿继承的安排。

    苏律师据此指出,遗嘱内容凸显了被继承人的反复确认与真实意愿,应当合法有效。同时,他同步提交了原告陪诊记录、水电缴费、护工雇佣等陪护证据,构建起“照料事实+遗嘱意愿”双重证据链条,印证该继承安排并非偶发写就,而是亲情与理性的长期回馈。

    2.现金分配中的情理权衡,主动退让换取调解;

    与房产归属不同,林某中与李某兰名下的存款及后续单位发放的丧葬费、抚恤金,遗嘱中并未明确分配。对此,苏佳音律师没有坚持平均分配,而是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融入家庭实际考量。存款属遗产,应依法由四子女继承;而丧葬费、抚恤金虽不属于遗产,但通常参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苏律师指出,若一味均分,忽视林某慧二十载照料之情,显然有失公平。对此林某慧表示主动退让,仅主张10万元,其余90万由三位兄姐平分,换取房产完整继承。这一方案在亲情与权利之间找到平衡,也让调解得以顺利推进。

    3.分析利弊,平衡利益,感性唤醒共识。

    苏律师认为,家事案件宜调不宜判,相比“你赢我输”的零和判决,他更希望为这个四分五裂的家庭,找到一个不撕裂彼此的出口。而调解的价值,不仅在于结果的可控与风险的降低,更在于过程中的情感修复与认同建立。随后他一边和我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分析诉讼风险:父亲生前的6份遗嘱均有瑕疵,如果坚持判决的话,胜算渺茫;另一边和对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阐明:林某慧二十载照料事实的确存在,若接受调解,我方当事人在存款方面退让。”双方权衡利弊后,态度逐渐松动。


    04.调解结果

    在法院主持和苏律师的努力下,经过耐心沟通、反复调和,双方最终达成如下调解方案:第一,房屋按照遗嘱归林某慧一人所有;第二,老人名下存款及单位发放的丧葬补助、抚恤金共计100万元,其中林某慧继承10万元,其余三位兄姐各继承30万元。


    05.律师解读

    本案虽然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但背后蕴含的法律意义值得深思:

    1.多份遗嘱效力如何认定:《民法典》视角下的解释与衔接。

    本案中父亲林某中于2025年去世,适用《民法典》继承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虽然遗嘱订立于民法典施行前,但法律效力认定应适用现行规范。依据《民法典》第1143条,原则上以“最后所立、形式合法”的遗嘱为准。

    苏佳音律师指出,本案中虽有多份自书遗嘱、落款时间接近,但六份遗嘱内容高度一致,均明确将房产留给林某慧,并说明“其他子女已有房产”、“二女照料多年”等理由,反映出一致、稳定的真实意愿。

    据此可得,形式上的瑕疵不应否定反复确认的实质安排,法律应优先保护被继承人真实意愿。

    2.遗嘱自由与公平原则的平衡。

    我国法律在尊重遗嘱自由的同时,也注重保障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本案通过调解实现了这一平衡,既尊重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又兼顾了家庭公平。

    3.调解在家事纠纷中的独特价值。

    继承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家庭情感因素,判决虽然能够明确权利义务,但可能难以修复受损的亲情。苏律师多次强调:继承案件,不是输赢的较量,而是情感的和解。一纸判决或许能强行划清权利的界限,却可能将亲情的鸿沟越掘越深。赢了官司,却输掉了感情,这样的得失天平,又该如何衡量。从本案也能看出,通过苏律师的耐心沟通和灵活方案设计,最终兄妹四人终于握手言和。如果强行走完诉讼程序,即便林某慧在判决中胜诉拿到应有份额,四兄妹可能从此反目成仇。调解让各方都有参与感、主动权,避免了零和博弈。


    06.案件总结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

    此案体现了法院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以及对家庭关系中公平原则的平衡。对于公众而言,该案警示需重视遗嘱的形式合法性、内容明确性及动态管理,尤其在多子女家庭中,更需通过专业法律工具实现遗产的妥善传承。当林家四兄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他们不仅解决了财产分割问题,更重要的是挽回了濒临破裂的亲情。

    本案的成功调解表明了亲人主动放下了“输赢”的执念,选择了共同踏上和解之桥。当冰冷的权利分割线被温暖的共识所取代,当剑拔弩张化为握手言欢,我们才真正见证了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定分,更在于止争。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上一篇:遗嘱有效≠全部有效,诵盈律师精准析产,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得232万补偿

    下一篇:诵盈律师巧破“宅基地权属”困局,助当事人赢得安置房排他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