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2021-06-3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75
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公证其实不复杂,但是也要有专门的流程,所以这篇文章就来给您说一下遗嘱公证如何办理的事情,相信能解决您的一些困扰,遗嘱公证办理的要求如下。
第一: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第二,遗嘱公证需要准备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向遗嘱人的住所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处申请。如果自己去公证处有困难,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派遣公证人到地址或临时地址处理。
申请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嘱中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者填写申请填写申请表,公证人可以代表他填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字。
第三:遗嘱公证费用。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㈡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第四:遗嘱公证应注意哪些事项?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共同处理,其中一名公证人在公证书上签字。特殊情况由公证人处理时,应有证人,证人应在遗嘱和记录上签字。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者和限制行为能力者;
㈡继承人、受遗赠人;
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