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方式
2021-07-0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28
遗产继承的方式
遗产继承都有哪几种方式呢,主要的就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下面来根据这个问题,来展开性的说一下。
第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是什么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死前立下遗嘱,并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赠。
2.遗赠是指被继承人在死前立下遗嘱,将遗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被继承人与抚养人签订协议,抚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死后归抚养人所有。这种方式主要出现在老年人无人抚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述三种情况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距离确定顺序。
如果同时有两种以上的继承,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第二:遗嘱继承的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到公证机关公证遗嘱行为和内容;
(2)自写遗嘱。也就是说,立遗嘱人亲笔写的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字,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记录遗嘱。也就是说,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与代书遗嘱一样,录音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对见证人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后,录像内容应封存,封存由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封存。
(5)口头遗嘱。也就是说,立遗嘱的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地写、录音、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由两名以上见证人作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者可以以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立遗嘱的,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