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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放弃继承遗产有什么规定

    2021-02-0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放弃继承律师 浏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6.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51.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5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因此,如果子女想要放弃继承权的话需要提前表明放弃遗产,或者在知道要继承时就要在两个月内表示是否继承遗产。放弃继承权后,就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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