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不明确的代书遗嘱效力?
2021-07-14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代书遗嘱律师 浏览:
财产不明确的代书遗嘱效力? 通常不可以,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通常不可以,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如果没有遗嘱,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立遗嘱必须有财产内容,最好是公证处立公证遗嘱,以免自己立的遗嘱无效。
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继承法》属于私法,其核心是“意思自治”,无论立遗嘱人通过何种形式,其关键在于遗嘱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实践中,往往出现以盖章、捺手印的方式来取代签名,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这时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因为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都按无效处理,那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往往无法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