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新名典法财产继承

    2021-07-1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财产继承律师 浏览:

    新名典法财产继承
    新名典法财产继承
     
           新名典其实应该是新民法典,指的是最新的民法典,这篇文章就为您带来最新民法典中的财产继承问题,希望能够帮到您。

           第一:最新民法典中关于财产继承的分配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根据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或遗赠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根据协议处理。

           第1127条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义上的自治原则。按照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依遗嘱继承:

          1.没有遗产支持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产支持协议。因此,只有遗产支持协议无效或遗产支持协议无效,或者遗产支持协议虽然有效,但遗产支持协议未涉及的部分可以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第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第二,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失去或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备继承资格。遗嘱失去或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不再具备继承资格,不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在遗嘱继承人死前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也不代位继承。更多关于民法典财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上一篇: 爸爸再婚死后遗产归谁

    下一篇: 想问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应该怎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