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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口头遗嘱起诉有胜算吗

    2021-07-1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口头遗嘱律师 浏览:

    按口头遗嘱起诉有胜算吗
    按口头遗嘱起诉有胜算吗
     
           遗嘱意味着遗产,对继承者来说,面对一大笔遗产肯定是希望能自己能分到更多的部分。有些遗嘱是口头遗嘱,没有在口头遗嘱中分到遗产的人就会认定遗嘱无效而去打官司。那么,按口头遗嘱起诉有胜算吗?听听盈盈的说法。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一定的效力,但是口头遗嘱的效力往往很弱,需要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才有一定的效力。因此,口头遗嘱也是有效力的,但是需要有见证人,或者其他相关的证据。


           按口头遗嘱起诉想要打赢官司需要有律师帮助,应该来诵盈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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