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与遗产继承
2021-07-2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8
赡养老人与遗产继承
作为老人来说,子女肯定是要进行赡养的,父母把子女养育大,说什么也要尽一下孝心,下面就来说一下赡养老人与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
赡养老人和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案例
根据相关法律,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也规定,赡养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赡养父母是孩子应尽的义务,以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身份关系为前提。只要父母和孩子之间存在关系,孩子就应该无条件履行赡养义务,这是法定的强制义务,不能通过签订协议来免除。
李老夫妇生了三个孩子和一个女儿。1998年春节期间,李老夫妇和四个孩子在亲属主持下达成赡养协议,约定李老夫妇和最小的儿子生活,李老夫妇的家由儿子所有,李老夫妇的生死葬由儿子负责。自2013年以来,李老多次生病住院,其间由儿子护理,承担医疗费。2014年6月,李老将拒绝承担医疗费的长子和次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老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由四个孩子分担。在这起案件中,李老夫妇虽然自愿与四个孩子签订了赡养协议,但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所以,李老夫妇与四个孩子签订的这份协议,既违法又违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没有法律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的赡养协议也不属于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支持人之间签订的,确定支持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承诺遗赠人将遗产赠与支持人,支持人支持人履行支持义务。这里的支持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这种支持义务不是法定的,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双向平等的。孩子对父母的支持义务是单向的,不能以不继承为由免除。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