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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的口头遗嘱怎么执行

    2021-07-2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口头遗嘱律师 浏览:

    有效的口头遗嘱怎么执行
    有效的口头遗嘱怎么执行
     
           网友疑问:有效的口头遗嘱怎么执行?

           律师解答:遗嘱是分为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两部分的,口头遗嘱引发的纠纷是非常多的,有的人以为在临终的时候说一下遗嘱就行呢,其实不然,那么有效的口头遗嘱怎么执行?盈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以上就是诵盈为你介绍的口头遗嘱的法律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盈盈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盈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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