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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母遗产纠纷案例

    2021-08-0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

    继母遗产纠纷案例
    继母遗产纠纷案例
     
          现在很多的遗产纠纷案例,这篇文章主要来说一下关于继母的遗产纠纷案例,看完之后您应该就清楚了。

          继母遗产纠纷相关案例:

          原告康XX与被告贾XX、杨XX是继母子之间的关系。XX年,被告贾XX之母杨XX与其生父贾XX离婚。杨XX和贾XX有两个儿子,长子贾XX由父亲抚养,次子杨XX跟随母亲生活。XX年,原告康启林和贾振民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共同生活了四十年。二人婚后无共同子女。康XX和贾XX于XX年共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市XX区的一套房屋,并以贾XX的名义登记,并颁发了房产所有权证。房子的价值是XX万元。XX年XX月,贾XX因病去世,继承人在诉讼中未能达成协议。

          原告声明

          康XX起诉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继承贾XX在北京市XX区某房屋产权份额的六分之五,贾XX继承六分之一,诉讼费用由贾XX承担。原告康XX认为,以贾XX的名义登记房地产,贾XX作为儿子有继承权,但贾XX在父亲生病期间很少去看望和照顾,没有履行一个儿子应尽的赡养义务,应该少一点。对于贾XX的另一个儿子杨XX来说,康XX表示,杨XX从来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而且已经改姓,她对杨XX是贾XX的儿子一无所知。

         被告辩称

         被告人贾XX认为自己是贾XX的儿子,一直跟随父亲的生活,履行了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因此应该继承父亲名下的财产。被告人杨XX认为,虽然已改姓,但仍是贾XX的亲生儿子,作为子女,有权继承父亲在XX区的诉讼房屋。二人主张房屋继承份额为三分之一。

         专业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贾XX名下的XX区某房屋属于遗产。由于贾XX没有立遗嘱,遗产继承依法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4条,夫妻双方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家长和孩子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顺序如下: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孩子,父母。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权开始后,由第一个继承人继承,第二个继承人不继承。如无第一个继承人,则由第二个继承人继承。法律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承人。因此,本案中的继承人贾XX的妻子康XX、儿子贾XX和杨XX都有继承权。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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