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
2021-08-0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65
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是有一定的原则的,以下内容就是根据法条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但是,这种分配方式并不公平,所以在财产分割时,这一般是最后才考虑的办法。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条法律和其他法律相冲突,所以在执行的时候不用。 五、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