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样证明口头遗嘱有效
2021-08-1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口头遗嘱律师 浏览:
应该怎么样证明口头遗嘱有效 在我国的普遍观念里,一定要尽力留下点遗产给自己的孩子,希望自己孩子在将来能够过的好些。为了避免孩子们在日后因遗产而产生矛盾,就需要一份有效的遗嘱。那么,问题来了怎么证明口头遗嘱有效?。
应当证明,一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二是: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三是:当紧急情况解除最后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口头遗嘱一定是在立遗嘱人出现了危急情况,如突如其来的疾病、事故等造成其可能有生命危险,在此情形下法律不能过多的对立遗嘱人课以过多的要求,只要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获得法律的认可。鉴于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只能通过他人通过记忆的形式传达,而这种方式具有不稳定性和随意串改的可能,故法律要求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因此,当事人需要注意,老人不在危急情况下,作出财产处分的口头遗嘱是没有效力的,应当让老人通过其他形式订立遗嘱,以确保老人的遗愿在百年后能够实现,避免出现兄弟姐妹之间争夺遗产而反目成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