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重时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2021-08-1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25
病重时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那么病重时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增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做见证人。
遗嘱要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效: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合法;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这就是说,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才按法定继承遗产。
对于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