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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怎么办

    2021-08-1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口头遗嘱律师 浏览:

    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怎么办
    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怎么办
     
         如果情况紧急的,当事人是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如果要订立口头遗嘱的,是需要有见证人的,那么,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怎么办?下面,盈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如果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在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是当事人在比较危急的情况下订立,同时也是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后才会有效的,当危机情况解除后遗嘱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口头遗嘱也是失效的,订立遗嘱的当事人也是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才可以。

         口头遗嘱是必须要有见证人的,如果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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