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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岁遗产公证是不是不吉利

    2021-08-1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公证律师 浏览:

    40岁遗产公证是不是不吉利
    40岁遗产公证是不是不吉利
     
         网友疑问:40岁遗产公证是不是不吉利

         律师解答:其实在法律上是没有这个说法的,只要满足遗产公证的条件什么时候做遗产公证都是可以的,不存在不吉利的这种说法。做遗产公证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更加的方便,自己更加的安心。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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