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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书遗嘱见证人人数的法律规定

    2021-08-1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代书遗嘱律师 浏览:

    代书遗嘱见证人人数的法律规定
    代书遗嘱见证人人数的法律规定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通过订立遗嘱来决定自己的遗产分配,遗嘱可以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订立必须要有见证人,那么对于见证人的人数法律作何要求呢。下面就让盈盈为大家带来代书遗嘱见证人人数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代书遗嘱见证人人数的法律规定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嘱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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