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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房子遗产如何公证

    2021-08-2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老人房子遗产如何公证
    老人房子遗产如何公证
     
           老人想要做房产遗产公证应该怎么来做呢,带着这个问题,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相信您看了之后,应该就能有一些启发。

           第一:老人房子遗产如何公证?

           民法典对老年人指定的房地产继承人如何公证没有规定,公证法规定,申请遗嘱公证的,由老年人自行申请,提供遗嘱、财产权证明书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25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证,可向居住地、常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交。

           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公证,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委托、声明、赠与和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一项规定。

           第26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等应当由本人进行公证。

           第27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资料的证明资料不足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通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发生的法律结果,并记录通知内容。

           第二,遗嘱生效的条件。

           1.主体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遗嘱应为无效遗嘱。确定遗嘱人是否具备遗嘱能力,以立遗嘱人立遗嘱为准。

           2.立遗嘱人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立遗嘱人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立的遗嘱也应当无效。根据《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67条的规定,行为人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因为立遗嘱人此时无法表达真实意思。判断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清醒,以立遗嘱人立遗嘱的时间为准。

         本案原告提供的被继承人张叔叔的遗嘱,没有设立遗嘱的时间,不能判断遗嘱设立的时间,也不能判断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有意识,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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