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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继承人死亡前遗嘱房屋被拆迁

    2021-08-2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被继承人死亡前遗嘱房屋被拆迁
    被继承人死亡前遗嘱房屋被拆迁
     
         一、被继承人死亡前遗嘱房屋被拆迁?

         房屋在遗嘱中被指定给某继承人继承,但是,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前,立遗嘱人又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方式同意将房屋拆迁,这应被视为其在立遗嘱后又以行为作出了与立遗嘱时相反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意见》第39条“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的规定,这份遗嘱中涉及的房屋被拆除的部分应视为被撤销。
     

          遗嘱中所涉及的房屋被拆迁后获得的补偿款或者产权调换房屋,与原房屋是不同的物。对立遗嘱人而言,该补偿款或产权调换房屋是其立遗嘱后新获得的财产,因此不能由其之前指定的房屋继承人直接继承。
     
         如果需要对拆迁款项进行继承,需要立遗嘱人对遗嘱内容进行调整改变。
     
         二、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遗产继承顺序

         我国《继承法》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如果没有的话,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财产分割有争议的话,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程序,主张自己的民事权益。

         遗产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应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享受使用权。另外,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宅基地房屋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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