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继承政策
2021-09-0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96

北京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继承政策
对于北京的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来说,有什么继承方面的政策么,带着这个问题,来看看这篇文章。
第一:北京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继承政策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第二:拓展信息
1.申请法定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①提供被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和死亡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②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医院提供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交通警察队提供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葬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者提供结婚证;
②提供离婚证书原件;
③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明和未再婚证明。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