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禁止继承人代书遗嘱
2021-09-1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27

继承法禁止继承人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对于代书人是有要求和规定的,那么在继承法中是否禁止继承人代书遗嘱呢?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
第一:继承人可以代书遗嘱吗?
法定继承人不得代表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证人在场作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
对于代书人、见证人的资格问题,应检查其是否属于不能作为代书人、见证人的人。如果证人或代书人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三类人员中的任何一类,代书遗嘱应为无效遗嘱。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代书人和见证人共有两人以上,且代书人和见证人均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三类人之一,此时代书遗嘱系无效遗嘱。
根据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和其他无证人;
㈡继承人、受遗赠人;
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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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①实物分割。对于可分割物,可以分为每个继承人应该继承的数量。对于不可分割的物品,应采取折价补偿措施。
②变价分割。对于不适合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出售,交换价格,然后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分割价格。
③补偿分割。对于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获得,则由继承人获得。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