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2021-06-1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自书遗嘱律师 浏览: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自书遗嘱是需要立遗嘱人按照符合法规的情况下自行写下遗嘱,其中是包括很多的条件的,具体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我来给大家解答。
1.遗嘱人必须亲笔写下遗嘱的全部内容。
自写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使用打字机**,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记录其含义,但遗嘱人设立自写遗嘱不能用铅笔或其它易于涂改的笔写。
2.自书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死后财产处置的正式含义。
如果遗嘱人没有正式制作自己的遗嘱,只是在日记或相关信件中提到如何处理死后的遗产,就不应该认定内容是自己的遗嘱。但是,自己的遗嘱只要求是遗嘱人处分遗产的真实含义的书面记载,不要求有遗嘱这个词。如果遗嘱人在相关文件中安排死后的事务,也包括安排死后的财产处理,没有相反证明,则应认定该文件是遗嘱人的自己的遗嘱。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3.必须由遗嘱人签字。
遗嘱者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不仅证明遗嘱确实是遗嘱者自己写的,而且证明遗嘱是遗嘱者的真实含义。遗嘱者的签名必须由遗嘱者自己的名字写在自己的亲笔书上,而不能用盖章或画押等方式来代替。无遗嘱者签字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如果自书遗嘱需要修改、增删,遗嘱者还必须在修改、增删处签字并注明时间,否则,其修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4.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者必须在自己的遗嘱中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录是确定遗嘱者遗嘱能力的标准,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每份遗嘱的基准。原则上,自书遗嘱中规定的时间应为遗嘱制作完成和遗嘱者签字之日。但遗嘱人不是以其他时间作为遗嘱的时间,而是以其他时间作为遗嘱的时间,但只能以遗嘱中规定的日期作为遗嘱的时间。如果遗嘱中没有注明日期,或者注明的日期不具体,比如只注明年月,没有写日期,遗嘱就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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