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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2021-09-24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放弃继承律师 浏览: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网友问题: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律师回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应当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分别是:1、有本人签字的放弃遗产权声明书;2、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材料。持以上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民放弃遗产继承应当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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