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遗嘱房产给儿子女儿不同意
2021-09-27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46
父母留遗嘱房产给儿子女儿不同意 网友疑问:父母留遗嘱房产给儿子女儿不同意有效吗?
律师解答:如果房产还在父母名下,没有变更登记给儿子,父母也没有遗嘱明确表示房产赠与儿子的,如果父母去世了,女儿是有继承房产的权利的。如果平时是女儿赡养父母,于情于理应该对女儿好一些,如果不给房子的份额可以留点别的财产给女儿作为补偿。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