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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份自书遗嘱内容不冲突

    2021-10-1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自书遗嘱律师 浏览:

     多份自书遗嘱内容不冲突
    多份自书遗嘱内容不冲突
     
    如今有很多的老年人会考虑立遗嘱,这样的话也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要立遗嘱的话,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格式和相关的流程,这样才能够保障自己的遗嘱具有法定效力,那么多份自书遗嘱内容不冲突怎么判定呢?

    如果内容不冲突,那么都有效。其余遗产按继承顺序先后。

    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时间在后的有效遗嘱有效。(公证优先)

    (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其立法本意即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就都有效。否则不必单独规定此条款,只说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即可。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诵盈的律师进行咨询。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要求。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二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受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例如,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四是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共五种,其中后三种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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