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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生儿子占房不腾,老父亲诉上法庭

    2024-07-1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0

    案情简介

    李大爷今年85岁高龄,本应颐养天年,却在寒冬腊月,和老伴一起被亲生儿子即将赶出家门,并要求支付过往10余年的天价“房租”。

    说到这套老人唯一的房子,李大爷的情绪有些激动。事情要从2000年说起。

    那一年,两位老人以贷款的方式买下一套房子,但因为年龄问题,无法办理购房按揭,听了售楼处的建议,就想以二儿子的名义申请按揭贷款,同时也在在房产证上写了二儿子的名字,但是房款都由李大爷夫妇承担。

    然而,今年发生的一件事,让李大爷老两口原本平静的日子,被搅得一团糟。

    李大爷所住小区为解决噪音问题,要求小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置换。二儿子听说后,竟提出让父母尽快搬出这套房子,自己好签约拿到补助款。

    二儿子的举动,让两位老人悲伤不已。

    而更让他们遭受锥心之痛的是,因为李大爷没有按照儿子说的做,儿子竟以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为由,要求收回房屋并支付所欠租金,将两位80多岁的老人诉至法院。

    案件焦点

    对于是否要腾退房屋成为本案的焦点。

    律师说案

    结合现在所了解的购房款交纳情况、房屋使用情况、装修情况、相关票据持有情况等证据,该房屋系李大爷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其儿子只是名义上的购买人,他们之间并未签订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但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因此李大爷不应腾退此房屋。                                 

     

    随后,经过双方律师激烈的辩论、举证,这场“闹剧”落下帷幕。

     

    判决结果

    法官认为:作为成年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只是支付赡养费用,还要对老人的生活进行照顾,同时还需要保证老人的居住。而李大爷手中有几份证据也表明:房子的首付款是由李大爷分批次支付的,二儿子无法证明李大爷是以支付贷款的方式向其支付房租。

     

    最后法院判决,李大爷不需要腾退房屋,仍可以继续居住。李大爷夫妇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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