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
近日,江苏的张大爷去世了。因为没有其他继承人,张大爷留下的房子将由小弟和小妹继承。
这时,小弟却突然掏出了一份自书遗嘱,称张大爷生前写好了遗嘱,房子归自己继承,存款自己和小妹一人一半。
小妹感到非常疑惑,哥哥生前由自己照顾,小弟很少看望。哥哥和小弟关系非常一般,怎么会写下这样的遗嘱呢?
带着怀疑,小妹将小弟告上了法庭,并申请了遗嘱鉴定。经过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最终确认这份所谓的“自书遗嘱”系小弟伪造。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小弟伪造遗嘱后毫无悔改表现,还多次转移张大爷的银行卡存款,情节严重。最终法院判决小弟丧失对张大爷遗产的继承权,张大爷的遗产由其小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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