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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执行人如何确定

    2024-09-1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72

      遗嘱执行人原则上应当由被继承人指定予以确定,且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

      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管理遗产。

      4、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5、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遗赠和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

      6、排除执行遗嘱的各种妨碍。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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