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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继承房产需要交多少费用

    2024-09-2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39

      不动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不征收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按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按规定交纳1.5%的契税。

      需要交纳的费用有:

      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不低于200元。

      2、评估费用,一般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大约是千分之五,100万-1000万是千分之2.5.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产权证印花税。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4、公证处需要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胎儿是否享受遗产继承

      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但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民法典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和权利。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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