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老人遗赠千万房产引发堂兄妹相争11年,诵盈律师暖心调解终化解!

    2024-10-0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61

      古语云:“万法缘生,皆系缘分”,拥有兄弟姐妹是一件幸事,也是彼此的缘分。父母终会远去,而兄弟姐妹将成为互相扶持的重要力量。

      王小弟一直非常珍惜手足之情,若不是因为房屋继承时,他一定不愿与堂妹走入法庭,成为对峙的原被告。

      近期,杨律师刚刚办理完一起遗赠纠纷案,由一套老辈的回迁房引发的堂兄妹十余年矛盾纷争,最终在杨律师的调解下,得到了皆大欢喜的结果。

      01

      案情简述:

      王家是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一直居住在北京丰台某小区,他们共生育了4个儿女,分别是王大哥,王二哥,王三姐和王四妹。

      王小弟是王大哥的独生子,王二哥和李女士结婚后,只有独生女王小妹,两个姑姑都已经成家。可命运往往无情,1987年,在一个寒冷的冬日,王大哥不幸因为工伤去世,这个噩耗犹如晴天霹雳,狠狠地击垮了王家父母。

      不到一年,王小弟的母亲改嫁,6岁的王小弟只能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1996年,王父去世,王小弟和奶奶一直居住在丰台的老房子里。2003年,王二哥也因病去世,此时的王小弟也已经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在叔叔的丧礼上,王小弟也忙前忙后,一家人还是很和谐。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改造,2007年,这片公房被列入了危旧房屋改造的范围。开发公司与王奶奶签订了《危旧房改造回迁安置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被安置人口仅有王奶奶一人。

      2008年年底,王奶奶把孩子们聚到一起,经家庭协商,达成口头分家析产协议,约定拆迁所得的房屋是王奶奶的房屋,给儿媳李女士和孙女王小妹各3万。

      2009年,王奶奶在街坊邻居的见证下,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她表明自己百年后,愿意将名下96平方米的房子交由长孙王小弟继承。王奶奶以后就不会因为这些遗产闹矛盾。然而,事实却总是爱跟人开玩笑。

      2013年,王奶奶去世,作为长孙表示接受遗赠后,王小弟去继承房屋时确遭到了堂妹的质疑。此时的王小妹表示对奶奶的代书遗嘱不认可,表示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为此,王小弟与堂妹理论了多次,堂妹仍旧是不依不饶。2023年,王小弟下定决心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几经寻找,他决定来找杨律师咨询,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02

      案件焦点:

      杨律师代理案件后,对这起代书遗嘱纠纷案进行研判后发现,案件焦点有2个:

      1.王奶奶的代书遗嘱的效力:需要审查王奶奶的代书遗嘱及其见证人为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

      2.王家子女签订的分家协议的效力: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往往是密不可分,此案中,王奶奶于2008年订立《房产分配说明》是否合法有效。

      03

      调解过程:

      拿到案卷后,杨律师发现本案和一般的继承纠纷案件有着类似的特点:原、被告的亲情关系恶化,调解难度大,必须找到双方在意的症结,才能化解这对兄妹之间的心理隔阂。

      于是决定采取“以诉促调”的方法,就是在诉讼立案后,通过律师的调解介入,化解双方的矛盾。同时,杨律师也和王小弟讲明了办案思路,不仅取得了他的理解,也更加坚定了王小弟通过调解,化解继承矛盾的决心,当下就和律师“兵分两路”,为之后办案动作的开展做准备。

      首先,针对王奶奶的代书遗嘱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本案中,王奶奶的遗嘱由曹阿姨和李叔叔见证,由曹阿姨代书,曹阿姨、李叔叔和王奶奶均在遗嘱上签字捺印,李叔叔因自身原因未亲手签名,但在遗嘱其名字处捺印。

      该遗嘱形式上虽有轻微瑕疵,且庭审时,李叔叔已经去世无法参与,曹阿姨证实了该份遗嘱的形成经过及遗嘱的大致内容,在无证据证明此代书遗嘱存在伪造的情况下,应认定该代书遗嘱系王奶奶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王奶奶就2008年订立的《房产分配说明》也就是大众意义上的分家析产协议。该协议是全体家庭成员就该家庭财产所作的约定,签字确认后协议生效,对家庭成员之间来讲,家庭财产已经发生了分割。

      该协议和此后的遗嘱并无冲突,如分家析产协议执行后父母另立遗嘱或遗赠协议的,若涉及处分其个人财产且符合其他要件,该遗嘱或遗嘱协议有效。

      04

      调解结果:

      鉴于案涉当事人亲情尚在,杨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耐心沟通,通过不断地了解王小弟对亲情的顾念,及时调整办案策略。

      在法院主持调解时,杨律师得知王小弟为维系亲情想要出一笔赔偿费给堂妹,便提出先行和王小妹进行沟通。

      起初,王小妹“狮子大张口”,要出了高价。杨律师明确告知她,按照律师的调查取证和严谨的推论结果,其无权获得任何金钱赔偿或房屋产权,与将案件拖到判决之时相比,接受合理的调解方案才是最佳的选择。

      最终,法院出具的调解书确认,案涉房屋由王小弟继承,王小妹应协助王小弟办理案涉房屋过户事宜;王小弟限期向王小妹支付经济补偿共计5万元。

      05

      律师说案:

      在司法实践中,分家协议与遗嘱继承往往被混淆,特别是涉及历史悠久的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取证困难且诉讼复杂,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困扰和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调解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杨律师通过“以诉促调”的方式,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还能在双方的激烈对抗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

      这样不仅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还减少了司法资源的消耗。同时,调解还能有效缓解家庭内部的紧张关系,维护亲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在线咨询

    上一篇:丧偶儿媳质疑遗产继承,诵盈律师两审皆胜,助兄妹保住千万房产!

    下一篇:55岁男子去世留下千万遗产,代孕儿子交给姑姑抚养,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