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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2024-10-3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02

      要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遗嘱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具备订立遗嘱的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遗嘱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意思表达真实,并且必须合法。如果遗嘱的内容不合法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那么遗嘱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将被视为无效。

      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口头遗嘱则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并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受到欺诈、胁迫或误导。并且在危机解除时要重新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

      遗嘱中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没有为这些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在处理遗产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然后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其他遗产。

      此外,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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