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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女继承父母房车受阻,杨律师出奇制胜助当事人如愿以偿!

    2024-10-3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21

      “你这不是刁难人吗?我爷爷都失联50年了,我上哪儿去找?”女士火冒三丈地问道。

      此时,对面的工作人员轻飘飘的向她回应“不好意思,女士,今儿你就算磨破嘴皮也没用,你必须得拿出证明来,否则你这个办不了”。

      很多人看到这里肯定想问,这个工作人员嘴里说的证明究竟什么,为什么两人会吵得不可开交,此事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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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顾女士自小出生在北京朝阳,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2021年春天,顾女士的父亲因病去世,2022年冬天,母亲去世后留下了一辆小轿车和一套房屋。

      办理完父母的后事后,顾女士想,这房子是父亲留下的,自己又是独生女,继承起来应该毫无问题。当她准备把房子办理继承手续时,结果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提供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

      顾女士听完后是满头疑问:爷爷?她连爷爷长啥样都记不清了,因为她从出生后就没有见到过爷爷,现在爷爷在哪儿都不知道,更别说找人了。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作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却要如此复杂?她认为就是工作人员的故意刁难,来不及多想,便和工作人员起了争执,于是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在工作人员的解释下,顾女士得知无论如何是无法绕开这个失联已经长达50年的爷爷,可是如此下来,继承手续必然会卡着无法进行下去,那么顾女士也就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

      正在为难时,朋友提醒顾女士,可以选择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在经过多方比较后,顾女士找到了杨志峥律师,希望杨律师能帮自己顺利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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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焦点

      面对这起继承纠纷案件,杨律师对其梳理后,认为此案的关键焦点在于以下两点:

      1)遗嘱缺失与法定继承的适用:

      首先,顾女士的父亲在去世前并未订立遗嘱,父亲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这意味着所有具备继承权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顾女士、顾女士的母亲、以及顾女士的奶奶、爷爷(如仍在世)都有权利继承遗产。

      2)继承人身份确认及关系证明:

      在这个案件中,找到所有具备继承权的继承人并确认其身份,是整个继承纠纷中的最关键环节。

      尤其是失联50年的爷爷,需要提供其与父亲的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顾女士的爷爷去世的话,也需要提供相关的死亡证明等,还有其他继承人也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以确定继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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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经过

      杨律师第一时间与顾女士沟通了解情况。

      顾女士的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因此二老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然而,顾女士的姥姥、姥爷早已去世,而提到爷爷奶奶时,顾女士不禁叹息,说出了背后的故事。

      原来,顾父的姓氏是随奶奶改的。在顾女士父亲3岁时,他的爷爷和奶奶就已离婚,离婚后,顾女士的爷爷远走他乡,从此杳无音讯。为了顾女士父亲的上学方便,奶奶将顾女士父亲的姓氏改随自己,并独自将他抚养长大。

      听完顾女士的叙述,杨律师意识到破解此案的关键在于找到顾女士爷爷的身份信息。然而,律师在查询顾女士已故奶奶的死亡证明和离婚判决书时,未能找到离婚后爷爷的户籍信息。

      再加上当年顾女士的爷爷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下放至外地插队落户的历史背景,所有相关信息几乎无从追溯,案件难度也因此陡然增加。

      杨律师立即转换策略,提出既然顾女士无法完整提供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继承的方式,由法院经过审理分割遗产或者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法院确认。

      顾女士听完上述方案后,表示一切听从杨律师的安排。在全面整合了户口登记表、证明、独生子女证、死亡证明、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买车合同等证据材料后,杨律师基于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制定了缜密的起诉策略,请求法院主持调解。

      杨律师指出,首先继承开始后,,因继承人顾女士父母生前未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故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其次,因继承人顾女士之父母均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顾女士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故顾女士请求判令依法继承被继承人名下房产及车辆附赠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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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结果

      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顾女士父母名下全部房屋及车辆由顾女士继承,并归顾女士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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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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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读

      近年来,有关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案件数不胜数,尤其是父母没有立遗嘱的独生子女办理继承手续时会遇到重重阻碍,比如像本案中的顾女士就是遇到了重重阻碍后找到律师来求助实现诉求。

      所以说,独生子女并不一定会当然地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独生子女家庭在面临继承问题时,父母可以考虑提前做好财产规划。

      父母在生前订立遗嘱,遗嘱中明确遗产范围,订立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确保遗嘱的有效性。或者父母向子女过户房产的方式除了继承过户,还有生前的赠与、买卖过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过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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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总结

      房产作为家庭重要资产,一直纠纷不断,解决此类纠纷也较为麻烦。

      像本案中,为了解决顾女士的难题,不仅要梳理清楚层层叠叠的继承人关系,还需要找到失联多年的爷爷。

      提前立下遗嘱或将是更好的选择,如若已经遇到此类继承问题,应及早联系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杨律师出奇制胜,通过对法律的娴熟运用巧妙确定诉讼身份,使这场继承僵局迎刃而解,委托人顾女士成功继承了父母留下的全部遗产。

      事后,顾女士向杨律师表示了深厚谢意。她说“一桩困扰我多时的心事终于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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