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58
遗嘱是指人生前为自己去世后财产做出的安排,按照法律规定的,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执行人指的是谁?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以及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根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要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