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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疏忽丢了一套房,爷爷给孙子的是遗嘱还是遗赠?

    2024-11-2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11

      李爷爷有两个儿子李一和李二。李一去世的早,只留下了一个大孙子小李。爷爷心疼大孙子,便在生前留了一份遗嘱,写明自己的房子留给小李继承。但他去世后,小儿子李二却不认可这份遗嘱,把小李告上了法庭。

      李二认为,小李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大哥李一的代位继承人。所以李爷爷留下的不是遗嘱而是遗赠。

      那么根据遗赠的时间限制,小李没有在60天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李爷爷的遗赠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子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遗嘱和遗赠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取得遗产的是否法定继承人;

      二、是否需要取得遗产的人在特定时间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明确意思表示。

      虽然小李在李爷爷的法定继承中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进行了继承,但不能基于代位继承,而在遗嘱继承中获得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因此李爷爷的遗嘱实为遗赠,小李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终,小李因为这一个疏忽而导致遗赠无效,房子被李二分走了一半。遗嘱和遗赠的区别,你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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