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06
近日,湖南法院审理了一起母亲起诉儿子的案件,是什么让母亲把亲生儿子告上法庭呢?
原来,母亲年老后同儿子一起生活,儿子承诺今后负责照顾母亲的晚年,承担赡养义务,母亲遂同意将自己的五十万存款全部赠与儿子。
然而,儿子接受赠与后,不但不尽其赡养义务,还将母亲的50余万元大肆挥霍,购买网络游戏装备、打赏女主播等。母亲得知情况后,心痛不已,为防止钱财被儿子挥霍一空,无奈之下只能将儿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赠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本案中,母亲与儿子之间达成赠与协议的前提,是母亲随儿子一起生活,由儿子负责赡养母亲,之后母亲才将各项财产转移给儿子。母亲与儿子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
然而,儿子在接受赠与后恣意挥霍,不履行对母亲应尽的赡养义务,不仅违反了赠与合同的附随义务,更违背了我们社会的道德底线。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母亲的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母亲对儿子的赠与。
案情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可以随时私信我,我来帮您解答。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